哈爾濱市南崗區(qū)王女士1997年購買了一套二手房,通過中介公司和原房主交易并辦理了過戶手續(xù)。從1997年開始,王女士每年都按時繳納供熱費,但2012年供暖期開始前,供熱公司卻告訴王女士,1997年之前原房主拖欠了3000多元供熱費,如果不補交就要停止供熱。
王女士認(rèn)為,1997年之前的熱費是原房主拖欠的,不應(yīng)由她來補交。而供熱公司則認(rèn)為,房子交易時雙方?jīng)]有到供熱公司辦理供熱合同變更,原有欠費沒有結(jié)算,不論誰是房主都要償還這些欠費。
對于類似糾紛,黑龍江省消協(xié)提醒廣大市民,在購買二手房屋過戶前,一定要到供熱公司去查清原房主是否欠供熱費,并辦理供熱合同過戶、變更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