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京滬粵后,天津、深圳、合肥、濟南等地出臺“國五條”實施細則,各地均提出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為:新建商品房價格漲幅低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長水平。深圳市進一步明確住房價格漲幅低于全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實際增長速度9%。
根據《實施意見》,天津將繼續(xù)嚴格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出售自有住房嚴格按照轉讓住房所得的20%計征。
深圳市表示嚴格執(zhí)行國辦發(fā)〔2013〕17號文關于出售自有住房個人所得稅的征收規(guī)定,并根據房價變動,適時、適當調整征稅評估價格,但對如何實施二手房交易“20%個稅”細則避而不談。
濟南市將嚴格商品房預售監(jiān)管,完善商品房預售資金監(jiān)管辦法,嚴格執(zhí)行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一房一價規(guī)定。
合肥明確提出已備案商品住房3個月不得漲價。